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開展2015年
質量標桿活動的通知
閩經信技術〔2015〕578號
各設區市經信委(經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省各有關控股(集團)公司,省各有關行業協會,省質量管理協會,有關單位: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5年質量標桿活動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15〕467號)和《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做好2015年工業質量品牌建設工作的通知》(閩經信技術〔2015〕172號)精神,我委2015年繼續在全省經信系統開展質量標桿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2015年擬樹立5個省級質量標桿,總結提煉和宣傳推廣標桿企業的典型經驗,形成示范效應,促進工業質量水平全面提高。
重點選擇工業企業應用卓越績效模式等先進質量品牌管理方法和質量品牌管理活動中取得實效的典型經驗,尤其是企業應用“互聯網+制造業”理念提升產品質量管控能力的****實踐經驗。
二、主要工作內容及進度安排
(一)質量標桿的申請和推薦
各組織單位依照本通知要求,按照《質量標桿申報標準》(附件1)選擇本系統內擬推薦的質量標桿。質量標桿的推薦應在企業自愿的基礎上,通過企業自行申請或組織單位定向邀請的方式進行。各設區市經信委(經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重點推薦3-5個省級質量標桿,省控股(集團)公司、相關行業協會推薦1-2個省級質量標桿。
申請企業應填寫《質量標桿申報表》(附件2),按照《質量標桿的編寫要求》(附件3)準備質量標桿典型經驗總結材料,并附組織單位推薦意見,于2015年9月30日前將書面材料寄至省質量標桿活動辦公室(設在福建省質量管理協會),電子版材料發送至省質量標桿活動辦公室郵箱。
(二)質量標桿的確定
我委將對推薦材料進行評審并確定2015年省級質量標桿,評為我省質量標桿的企業,我委將予以表彰和推廣。
(三)質量標桿經驗的交流和推廣
1.2015年9-12月,我委將對具有普遍推廣性、創新引領性的標桿經驗進行深度提煉,形成易于借鑒推廣的案例,編制《2015年福建省工業企業質量標桿經驗成果匯編》,通過委門戶網站、新聞媒體宣傳和會議交流等多種形式推廣標桿經驗。
2.2015年9-12月,各組織單位要在本地區或本行業,組織廣大工業企業開展形式多樣的“質量標桿”經驗交流學習實踐活動,推廣應用近年來全國和省級質量標桿典型經驗,鼓勵工業企業在質量標桿企業開展現場對標活動。質量標桿企業要為開展標桿學習和對標活動創造條件,提供支持。省質量標桿辦公室可為活動提供資源協調支撐。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陳恒
電 話:0591-87553258
省質量標桿活動辦公室(福建省質量管理協會) 李愛國
電 話:0591-88502630
地 址:福州市洪山園路68號洪山科技園B幢節能大廈2層(郵編:350002)
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5年9月9日